“新天泽系”破产重整案进入重庆两会《法院工作报告》

发布时间2019-03-20  |  点击率:

      2018年1月28日下午,在重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,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、院长杨临萍做《法院工作报告》时指出,“2017年,重庆各级法院审理破产案件391件,优化资源配置,实现市场出清。”

      其中,报告重点提及了两个破产重整案件,一个是重庆钢铁破产重整案,另一个是“新天泽系”破产重整案。报告认为,新天泽案例“为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走向重生提供了范例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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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 2017年12月27日,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规定,正式批准“新天泽系”重整计划,标志着新天泽走出困境,重获新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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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天泽系”重整案表决通过民事裁定书

      这也是自《企业破产法》颁布十年以来,重庆首例民营企业实施破产重整成功的标志性案例,在重庆非公经济发展史和重庆法制建设进程上,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。

      新天泽创办于2000年,从一个年产值几百万的消防工程公司起步,历经十余载的发展,资产规模达数十亿,成为重庆地区一家颇具影响力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。

      2015年初,高速发展的新天泽,由于受到国家经济环境下行、银根收紧和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,以及自身经营管理滞后等原因,企业出现了资金链断裂,一度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危机。

      身处困境的新天泽,在煎熬和迷茫中寻求出路。历经不断摸索和学习,新天泽终于走上了破产重整的司法道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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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新天泽系”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

      2016年5月26日,重庆江北区法院裁定并受理“新天泽系”破产重整申请,公司正式进入破产程序。2017年12月27日,江北区法院批准“新天泽系”重整计划,标志着新天泽重整成功。新天泽这个原本命悬一线的企业集团,也开启了自身的涅槃重生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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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天泽重整成功庆祝大会

      深入参与此案的法律界人士认为,破产重整制度的妥善运用,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挽救市场主体的作用,对当前社会经济形势意义重大。“新天泽系”重整案,就是对破产重整制度的最佳运用和诠释。

      新天泽破产重整,通过司法程序拯救企业于危难之中,企业生产经营得以正常运转。企业重整实现重生,有助于有效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,对债权人债务实现最大限度地清偿,避免社会由于企业债务纠纷引起不安定因素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。

      从产业和市场要素分析,破产重整能够盘活企业存量资产,实现供给侧最优化配置和资产价值最大化,有利于推动社会生产力,保存优质生产要素,调整产业结构,推动企业转型升级。

      新天泽,是重庆市第一家获得法院受理并重整成功的大型民营企业,是重整程序在重庆市的第一次成功实践。新天泽重整成功,为陷入困境的民营企业走向重生提供了范例,也为深陷危局的民营企业带来了希望,对加快推进重庆民营经济大发展、积极营造民营经济良好氛围具有重要意义。(来源:《商界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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